经典案例
9套回迁房遗产分割纠纷,孙建军律师代理法定继承案,我方当事人拿到两套房产!

01  案件概述

被继承人武某终身未婚、无子女,父母均早已离世,生前未留下遗嘱,亦无遗赠扶养协议,遗留数套拆迁回迁安置房以及百万银行存款。武甲、武乙、武丙三人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属于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 家庭成员曾口头约定,待逝者安葬满一年后再协商遗产分割事宜。约定期限届满,各方就房产归属、遗产分配矛盾激化,无法自行协商。武甲作为原告,委托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孙建军律师提起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纠纷诉讼,核心目标是要求对被继承人名下遗产进行实体分割,拿到可执行判决,拿回属于自己的继承权益。

判决结果:被继承人名下全部银行存款,原告武甲按 30% 比例分得对应存款,直接取得货币类遗产。法院没有只出具份额判决书,直接将两套回迁安置房的全部权益判归原告武甲所有,实现房产实物确权,原告无需再另行起诉析产。剩余房产按照比例判归二被告所有;存在案外人争议的 1 套房屋本案不予处理。原告要求分割合法遗产的核心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仅涉第三方那套房屋被驳回。案件受理费由三名继承人按继承比例共同分担。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兄弟姐妹属于法定第二顺位继承人,无第一顺位继承人时,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主要扶养义务。


03  法院判决

孙建军律师代理原告武甲提出:被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武甲作为兄弟姐妹,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请求法院完整查清全部遗产范围,对属于被继承人的房产、存款进行实体分割,不接受仅确认继承份额而不分割财产的处理方式;针对被告主张某套房屋已经出售给案外人的证据,逐项进行质证抗辩,请求法庭审慎甄别该套房屋是否应当纳入遗产分割;正视法律规定的多分情节,同时维护原告合法继承利益,力争让原告获得实实在在的财产分配结果。

     被告(武乙、武丙)武乙属于精神一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依法应当予以照顾,请求遗产分配时予以多分;武丙年事已高,由其女儿代为完成就医陪护、支付医药费、聘请护工、居家保洁等照料工作,主张已经尽到主要扶养义务,依法可以多分遗产;其中一套房产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出卖给案外人,案外人实际居住占有,不属于本案遗产,不应予以分割。

      法院认定:被继承人无配偶、子女、父母,武甲、武乙、武丙三人为合法第二顺序继承人,均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经审查证据,武乙系精神一级残疾、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应当予以照顾;武丙一方通过亲属提供劳务照料与经济支持,认定尽到主要扶养义务,可以予以多分。涉诉其中一套房屋,被告提交买卖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房屋已经交由案外人实际占有,牵涉第三方权益,在本案继承纠纷中不予处理,当事人可另案解决。法定继承遗产以均等分割为一般原则,但并非必须均分。综合全案事实,法院酌定继承比例:武甲继承 30%,武乙、武丙各继承 35%。

04  本案代理律师建议

本案代理律师孙建军:继承案件,不等于一定要争取绝对 “平分”,拿到实体财产才是原告的核心利益。

    很多当事人陷入误区,打官司只盯着必须拿到三分之一的份额。但法律明确规定,特殊困难继承人应当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本案中,孙建军律师代理原告没有执着机械追求均分,而是调整诉讼策略,把诉讼重心放在实现实体分割上。即便份额有所调整,但帮助当事人直接取得两套完整房屋与对应存款,避免后续还要再次诉讼析产,最大限度落地当事人实际经济利益。    拆迁回迁房继承,查清遗产边界是原告胜诉的基础。    本案混杂拆迁转让、共有、疑似房屋对外交易多重事实。接受委托后,孙建军律师全面调取拆迁协议、安置材料、购房合同、银行流水,逐项固定哪些财产属于遗产;针对被告提出的 “房屋已经卖给案外人” 证据,从真实性、关联性、证明目的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协助法庭甄别遗产范围,最大限度维护原告可继承财产的基数。
    针对对方 “多分” 的证据要精准质证,区分日常帮忙与法律上的主要扶养义务。    被告提交大量病历、聊天、缴费凭证用以证明尽主要扶养义务。庭审中,孙建军律师逐项质证,区分普通亲属间帮扶和法律意义上的主要扶养义务,充分表达原告方抗辩观点,让法庭客观、审慎认定相关事实,防止对方不当扩大多分范围,守住原告的继承权益底线。     继承案件,一份单纯确认份额的判决书,不等于胜诉。    如果仅仅判决各方继承百分之多少,但不对房产、存款做实物分割,继承人之间依旧会继续扯皮。本案最大的代理成果,就是推动法院直接进行实物处置,房产、存款一次性分割到位,原告拿到可以直接行使权利的判决,一次性了结家庭继承纠纷,免去后续再次诉讼的时间、金钱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