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涉嫌侵入计算机罪】无罪!宝妈网上提供劳务不慎,涉嫌侵入计算机罪,徐曙光律师代理辩护,最终获得无罪处理!

01  案件概述

王女士是一位在家带娃的中年女士,2022年6月27日因非法侵入计算机罪被XH市公安局取保候审。被取保的王女士在家的日子过得寝食难安,日日担忧不已。在此情况下,通过网络找到了瀛台律所徐曙光律师,经过电话交谈和初步了解案情,徐律师认为其行为只是现在网络上存在代办服务,是一种提供知识和劳务的简单劳务行为,不涉及犯罪,并要其安心等待侦查阶段结束,但王女士还是不放心,屡次与徐律师交谈过后,安心不到两天,又陷入寝食难安的状况。

     在此情况下,王女士与徐曙光律师在网上签订了委托合同,由徐曙光律师为其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罪提供从侦查到起诉阶段的辩护服务。签订合同后,应王女士的要求不要过分打搅公安办案暂时未介入侦查,但为其提供侦查阶段的法律咨询服务。

     2023年6月,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徐律师与相关办案人员进行了沟通,表达了王女士的全部行为仅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其代办注册快手号的服务,从事了简单劳务活动,此案不构成犯罪,并出具了详实充分的建议不起诉的书面《法律意见书》。2023年10月公诉机关依然坚持将此案起诉到XH主化市人民法院,徐律师继续担任辩护人。

不久前,在XH法院历经了二次退查之后,此案未再审报而对当事人结案,王女士最终获得了无罪处理。


02 无罪辩护

本案代理律师徐曙光提醒大家:要构成侵入计算机罪,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行为模式是一种获取数据的行为,而不是其他数据处理行为;二是获取的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权利人的数据,而不是其他人的数据;三是获取数据必须是非法的,并且应该达到刑事违法的程度。只有这三个条件全部符合才能构成本罪。

    在本案行为过程中,嫌疑人本身只是想在网上提供劳务赚些小钱贴补家用,并没有太大恶意,故律师坚持进行无罪辩护,最终成功获得了无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