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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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件概述
2018年9月,隆某、朱某等人利用他人身份注册成立某生物科技公司,搭建完整电信网络诈骗链条。公司通过网络投放虚假增高广告,引流诱导被害人添加微信;一线销售人员虚构专业资质,谎称产品具备增高功效,骗取被害人购买套餐;后续二线人员接续话术,编造被害人身体存在各类问题、原有产品无效等虚假理由,层层诱导被害人持续追加消费,形成闭环式连环诈骗模式。
直至2019年10月案发被查,该诈骗团伙累计骗取全国万余名被害人,涉案总金额高达8300余万元,社会影响恶劣。本案当事人王某系公司一线销售,个人参与诈骗金额102万余元,个人非法获利13万余元。
2024年9月,王某主动规劝丈夫一同投案自首;2025年7月被依法逮捕。公诉机关以电信网络诈骗罪提起公诉,因涉案金额属数额特别巨大,依法量刑起点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量刑压力极大。为争取从轻处罚,当事人及家属慕名委托瀛台律师事务所,由专业刑事律师团队承办本案。
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辩护意见,综合全案情节依法改判: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共同退出违法所得101万余元。该案实现法定刑十年以上 → 实判四年的大幅降档,辩护效果显著。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03 法院判决
接受委托后,瀛台办案律师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证据链条、核实案件细节,多次会见当事人,精准厘清其在团伙中的地位、作用、涉案金额及全部量刑情节。
办案律师精准锁定核心辩护要点:当事人系团伙底层销售人员,无组织、策划、决策权,仅执行公司统一话术,属于典型从犯;同时具备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规劝他人自首构成立功、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初犯偶犯等多重法定、酌定从宽情节。
庭审中,瀛台律师紧扣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层层论证当事人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低、社会危害性有限,请求法院依法大幅减轻处罚。
本案瀛台代理律师:本案是网络诈骗重罪大幅减轻处罚的典型标杆案例,极具参考价值。根据刑法及两高一部电信诈骗司法解释,诈骗金额超百万即属“数额特别巨大”,常规量刑严格锁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大幅降档减刑难度极大。
能够实现突破性改判的核心在于瀛台律师精准把控多重量刑情节的叠加适用,形成完整从宽体系:
第一,从犯地位实质性辩护。当事人仅为底层执行人员,不参与团伙架构搭建、话术制定、资金分配,无主导犯罪的主观故意和行为,并非核心骨干,依法具备减轻处罚的基础条件,彻底区别于主犯、积极参与者。
第二,自首+双重立功关键破局。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同时规劝同案人员归案,构成立功。双重法定从宽情节叠加,是本案能够突破十年法定刑底线、实现跨档减刑的核心关键。
第三,认罪认罚+主动退赃夯实悔罪态度。当事人全程认罪悔罪、自愿认罚,积极筹措资金退缴违法所得,充分体现认罪悔罪诚意,有效降低社会危害性,契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第四,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精准适用。本案区分“团伙整体涉案金额”与“个人实际参与、实际获利金额”,剥离8300万整体涉案金额的负面影响,聚焦当事人底层辅助作用、低获利、低主观恶性,让量刑回归个案公平,最终实现罚当其罪。
瀛台律师提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打击虽严,但并非一概重判。底层从业人员、初犯、偶犯,只要准确认定从犯地位、固定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通过专业、精细化辩护,完全可以实现大幅降档、从轻、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