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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案】侯军奎律师:合同诈骗案获减轻处罚并缓刑两年!

  01  案件概述


  彭某承租X区X房期间,在未按时足额交纳房租情况下,与许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屋转租给许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骗取押金及房租共计15.9万元。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理认为,彭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彭某委托律师侯军奎为其辩护。




  近日,针对彭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案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彭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处罚金一万元。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03  法院最终认为

  证据证明彭某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庭审中,彭某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未提出异议。

  作为彭某的辩护律师侯军奎提出,鉴于彭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在家属帮助下退赔被害人许某损失,并已取得谅解,应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同律师侯军奎的辩护意见,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处罚金一万元。



  04  本案代理律师建议

  本案代理律师侯军奎醒大家: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进入侦查阶段后,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是人都会犯错,尤其是涉及到犯罪数额较大,犯罪情节特别复杂的情况下,很难确保就一定能准确的定罪量刑,由专业律师负责维护权益,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