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借条条款存在疏漏,徐宪杰、韩利华律师代理民间借贷纠纷,助力当事人全额追回30万借款及利息

01  案件概述


原肖某某、被告李某某系朋友关系,双方通过微信达成借款合意,原告按约定向被告出借30万元款项,被告出具书面借条确认欠款。借款到期后,被告无故拖欠款项拒不归还,双方协商还款无果。

      因案涉借条违约责任条款表述笼统,未明确约定律师费、保全保险费承担主体,案件存在一定诉讼风险。当事人委托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徐宪杰律师、韩利华律师代理本案。



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并按年利率10%支付相应利息,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赔付原告财产保全申请费2565.84元。

     两位律师全面梳理证据、厘清案件争议焦点,庭审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诉求,成功维护当事人核心合法权益。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03  法院判决


原告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按年利率10%支付自款项出借之日至实际清偿完毕的全部利息;同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案件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原告主张,双方微信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原告已足额完成转账交付,被告逾期违约拒不还款,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均应由违约方被告承担。

     被告答辩意见:被告当庭认可借款事实,同意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约定利息,但不同意承担律师费、保全费与保全保险费。

     法院认定及判决结果:双方借贷合意真实清晰,款项已实际交付,民间借贷合同合法有效,被告逾期未还款构成违约。被告自认本金及利息诉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其中,财产保全申请费属于诉讼必要支出,应由违约方承担。


04  本案代理律师建议



本案代理律师徐宪杰、韩利华: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借条违约条款约定不明,也是日常民间借贷最容易忽视的法律漏洞。律师精准固定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书面借条全套证据,补足书面借条利率空白的证据短板,成功让法院采信双方口头利息约定,守住当事人最核心的本息回款权益。

     结合本案实务经验,两位律师针对民间借贷给出关键风险提示:1.借条违约条款务必细化,需明确写明:逾期还款后,出借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切勿笼统概括;2.借贷全程留存原始聊天记录,即便借条内容存在疏漏,合法有效的沟通记录也可作为关键证据,支撑利息等诉求;3.民间借贷维权需提前预判费用风险,提前完善合同条款,从源头规避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民间借贷无小事,一纸借条关乎全部资金安全。遇到欠款纠纷,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固定证据、精准应诉,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