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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制拆除案】罗永波律师:强制拆除房屋案胜诉!

01 案件概述


乔某的房屋位于××市××区××镇××街××巷××号,并对其拥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用于生产和生活。在没有对房屋进行调查认定的情况下未经公告,催告等法定程序。××镇相关部门带领众多人员将乔某的房屋强行拆除,乔某发现后,并报警,警方出警,但未能制止××镇相关部门的行为。在此之前,双方并未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在乔某及家人未获得任何补偿的情况下,××镇相关部门将乔某赖以为生的房屋强制拆除。其行为不仅给乔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使乔某生活困难,而且还给乔某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乔某认为,××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乔某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乔某的合法权益,委托律师罗永波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乔某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近日,针对乔某诉××镇相关部门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某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乔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条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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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法院判决


庭审中,××镇相关部门辩称,乔某的房屋被拆除是××二村为进一步完成整合工作,并不存在违法行为。××二村与乔某之间的纠纷应属民事纠纷,请求法院驳回乔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罗永波指出,通过乔某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镇相关部门参与实施了拆除乔某房屋的行为,××镇相关部门在庭审中认可协助××二村对乔某房屋进行了拆除。因此,应确认××镇相关部门为拆除乔某房屋的主体。××镇相关部门未能提供拆除乔某房屋行为合法性的证据和依据,应当确认该拆除行为违法。


最终,经审理认同律师罗永波的意见,判决××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乔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04  本案代理律师建议


本案代理律师罗永波提醒大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强制征收土地应履行法定程序,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此可知,强拆行为必须要经过法院的准许,否则是不能强拆的。遇到违法强拆的被征收人一定要做好证据保留工作,找专业律师介入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