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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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件概述
济南市天桥区SZD街道启动城中村改造,马某某386平米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因补偿未谈妥未签约。
街道办未履行合法程序、未经同意直接强拆房屋,并先行作出偏低赔偿决定。马某某不服,委托瀛台律所杜锴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坚决维权到底。
本案经历了确认强拆违法、撤销行政补偿协议等多重诉讼程序。最终,重新作后赔偿大幅提升,最高可达223 万余元 + 安置房。本次作出的赔偿决定,正是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来,是法律为民撑腰的铁证!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违法征收、拆除造成财产损害,必须依法全面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违法行政行为可判决撤销并责令重作。
3. 鲁自然资函〔2021〕2000 号:山东省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4. 最高法裁判规则:违法强拆赔偿,不得低于正常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确保群众不吃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03 法院判决
马某某律师杜锴:强拆行为严重违法,严重侵害合法财产权益;原赔偿标准过低、显失公平,坚决要求足额、合理赔偿;诉请法院撤销原决定,责令重新作出公正赔偿。
SZD街道办(赔偿义务机关):认可强拆行为需予以赔偿;同意参照项目安置方案进行补偿;主张室内物品已清点搬离、已通知领取,不予赔偿物品损失;最终提供按人口、按宅基地两种方案供选择。
法院认可的最终结果:强拆行为违法,应予全面行政赔偿;两种方案任选,保障群众最大权益: 按宅基地安置:141㎡安置房 + 2233771.5 元 + 利息。赔偿包含:房屋赔偿、超面积补贴、地上附着物、过渡安置费、搬家费、搬迁奖励、利息。
04 本案代理律师建议
本案代理律师杜锴:违法强拆必赔,且只能就高不就低。未签协议、未依法补偿直接强拆,属典型违法行政。法律明确赔偿不得低于正常征收补偿,这是本案翻盘的核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按宅基地赔偿是最优解宅基地 386.3㎡对应赔偿近223 万 + 安置房,远高于按人口方案,律师精准指导,帮助当事人锁定最大利益。自 2024 年 6 月 20 日起计算利息,充分弥补资金占用损失,每一分合法权益都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