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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拆律师:征地拆迁中最常见的四种违法行政行为

2021-06-16

北京征拆律师,土地征收与拆迁不仅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发展。相关部门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相关部门往往会对被征收人采取一系列违法行为,以达到搬迁的目的。

北京征拆律师,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被征收方未能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那么该房屋显然是违法的,因此有以“拆违”来促进拆迁的嫌疑。此时,被征收人需要报警,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家是危房,有关部门也出具了危房鉴定报告。因此,为了您和您家人的人身安全,您应在xx天内迅速行动,以免造成重大损失……”北京征拆律师

在实践中,像这样被征用的人,大多数肯定听说过,但房子是否危险,不是他们说了算的。申请危房鉴定的主体一般只能是房屋所有人或者住户。其他有关部门直接认定被征收房屋为“危险房屋”是违法的。而且应该更清楚房子是不是危楼。因此,如果被征收人擅自发现自己的房屋处于危险之中,保持冷静,及时对房屋进行拍照、摄像,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北京征拆律师

“90%的人已经签署了协议。不签,xx天就要断水断电。”大家一定很清楚,一旦没有水电,生活会有很大的不便。这个时候,部分被征收人可能就撑不住了,提前搬离被征收房屋。北京征拆律师

但被征收方以断水断电的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迁是违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北京征拆律师

所以被征收人遇到这种情况,除了保持冷静外,可以先要求水电相关部门,记录通话,再要求相关部门恢复水电。如果他们不恢复水电,建议被征收人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北京征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