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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称买车骗款项,男子获刑!

2023-03-15

【案件回放】


202112月,林某向杨某询问购买二手车的事宜,林某认为杨某所报的价格偏高,于是其计划自己找资源购买新车。林某买得新车后,杨某假称自己想要购买同品牌的车辆一辆用于生意,但自己并未有足够的款项,故其希望林某能够垫资五十万元,若自己生意成功则将基于林某分红。然而杨某受到款项后并未投入生意,而是用于偿还款项并进行奢侈品消费。经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叁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林某和杨某经朋友介绍认识,杨某表示自己有购买二手车的渠道,但由于其报价较高,林某独自寻找资源购买新车。而杨某则利用林某对于车辆的喜欢,向其表示自己计划从事车行生意,向林某要求借款买车,但其在收到款项后却用于偿还款项并进行奢侈品消费,故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故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遂根据其具体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提醒】


在借款之前应当明确对方的真实身份以及其偿还款项的能力,切勿一时兴起将大额款项借给他人,否则可能面临他人难以偿还款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