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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设机场就强拆房屋?被判违法,需赔损!

2023-03-16

【案件回放】


小永系江苏省**市**镇**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因**市通用机场建设需要,需对**村夏庄组进行征地拆迁。**市相关部门作为本行政辖区内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补偿决定的法定单位,在该征地拆迁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未依法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也未依法和小永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就对小永的上述房屋实施强制拆除,严重侵害了小永的合法权益。小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市相关部门拆除小永房屋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小永的各项损失,包括提供宅基地,并赔偿房屋及附属物、室内物品损失及因拆迁获得的补偿等。

庭审中,**市相关部门答辩称,答辩人未组织实施或参与实施涉案房屋的拆除行为,系**镇相关部门对小永房屋进行了征收、搬迁。后经法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确认**市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小永房屋的行为违法;责令**市相关部门就强制拆除行为给小永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决定。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本案中,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认定该征地拆迁行为由**市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相关部门应为该事实征地拆迁行为的概括权利义务主体,应推定**市相关部门为本案的适格被告。

小永未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其房屋于2018年1月被强制拆除明显违反上述原则性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基本程序规定,涉案房屋强制拆除行为应予确认违法。

关于赔偿问题。根据小永诉讼请求及庭审陈述,小永要求的损失赔偿包括:提供宅基地、房屋及附属物损失、室内物品损失及其他因拆迁获得的补偿等。上述赔偿诉请,均是因**市通用机场征收项目实施而强制拆除小永房屋所产生。故小永的赔偿诉请应予支持。

 



【瀛台律师提醒】


因土地房屋征收而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行政机关在实施强拆行为后,应主动与被拆迁人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行政机关应及时、主动作出赔偿决定或补偿决定,履行赔偿职责,保障被拆迁人的征收补偿权益并避免扩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