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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头惹山火,失火犯罪悔不当初!

2023-03-17

【案件回放】


2022年10月3日,曾某前往当地山地砍伐树木,当日下午,曾某砍伐完毕准备返回家中,在下山的过程中点燃了一根香烟。后曾某在未确认烟头熄灭的情况下将烟头随意丢弃,然而该烟头并未完全熄灭,故引发山火。火灾发生后,曾某主动报告火情并积极参与扑救。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约七十余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七千元。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曾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遂依法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曾某上山砍伐树木,在下山过程中随意丢弃一根未熄灭的烟头至半山腰,由此导致森林失火。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达七十余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一万七千元,故曾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但曾某在火灾发生后主动报警并积极实施扑救,并主动缴纳生态补偿金。且曾某到案后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故法院遂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提醒】


随意丢弃的一根未熄灭的烟头都可能引发巨大的危害!切勿在山地森林中吸烟,以免引发山火,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