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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台律所:硬纸板从阳台“飞出”致人死亡,男子获刑1年!

2021-02-25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谭某无事可做,想赚点小钱,开始做收废品生意。2020年3月,到附近的小区付某家收废品,因该小区无电梯,为图省力,将打包好的硬纸板从阳台扔下称重。考虑到付某家北侧阳台的楼下有人走动,而南侧阳台楼下是草坪,便与付某确认无人经过后,在向下扔硬纸板。扔最后一捆硬纸板时,先确认了楼下情况,因没捆牢重新捆扎耽误了时间,没确认楼下情况就将硬纸板扔出,不巧砸到楼下经过的张某,张某当场倒地。谭某与付某见此状况立即报警,并送医救治。次日,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张某的死因主要遭受钝性外力致头胸部损伤及自身疾病。法院审理认为,谭某、付某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将依法判处谭某、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谭某因楼道无电梯,为图省力,将打包好的硬纸板从阳台扔出,砸到楼下经过的行人,经抢救不幸死亡。案发后,谭某和付某犯罪后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切勿高空抛物,避免误伤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有时从高空丢下一个小东西,会产生很大破坏力,造成严重的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大家加强自身素养,禁止高空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