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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台律所:新骗局!骗取医保费男子被判刑!

2021-02-25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17年9月,孙某因没钱没有参加当年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最近,急需用钱,就打起了医保的歪主意。某天,趁哥哥不注意,偷走其身份证,用哥哥身份证在当地县医院住院治疗,骗取医保报销费用,一年内共骗取3万多元。哥哥发现后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投案。经法院审理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资金3万多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依法作出最终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对其违法所得3万多元,予以追缴,并由收缴机关上缴国库。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孙某因急需用钱,偷走哥哥身份证,骗取医保费用,数额较大,已触犯刑法。鉴于案发后,孙某主动投案,如实上述自己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应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医保是老百姓的治病钱、救命钱,切勿心存侥幸,用各种方法诈骗医保,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