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373 万欠款久拖不还!瀛台律师代理服务合同纠纷案,全额追回价款,连带责任人同步担责

01  案件概述


2021 年 1 月,原告公司与被告北京某文化有限公司(下称 “文化公司”)签订《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及《信息服务单》,约定原告为文化公司提供专项网络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双方按结算周期确认数据后付款。同年 8 月 27 日,双方补充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与结算细节。

     合同履行期间,文化公司未按约定支付 2021 年 7 月至 11 月的服务费,累计拖欠 3734485 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 2022 年 3 月与文化公司、被告韩某某共同签订《服务费支付协议》:确认文化公司欠款金额为 3734485 元,约定其于 2022 年 4 月 1 日支付 150 万元、4 月 20 日支付剩余 2234485 元,逾期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一 / 日支付滞纳金;同时,韩某某出具连带责任保证承诺函,承诺以个人全部资产为文化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然而,《服务费支付协议》签订后,文化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韩某某亦未承担担保责任。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委托瀛台律师代理本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文化公司支付 3734485 元服务费及违约金,韩某某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瀛台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判决:被告北京某文化有限公司、韩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共同向原告支付服务费 3734485 元及相应违约金(以 3734485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3 月 28 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一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若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文化公司适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约定合法且未过分高于损失的,法院应予以支持(本案违约金标准适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为保障债权实现,保证人需在债务人未履约时承担责任(本案保证关系定性适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需明确约定,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履行全部债务(本案韩某某责任认定适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的,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威慑适用)。


03  法院判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瀛台律师围绕 “合同履行事实、违约责任认定、连带责任成立” 三大核心,制定精准诉讼策略:

证据链构建:向法院提交《技术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服务费支付协议》等合同文本,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提交服务成果确认单、结算数据明细、催款记录等,佐证原告已按约完成服务,文化公司存在明确违约行为;此外,韩某某出具的连带责任保证承诺函,直接证明其担保责任的合法性。

庭审代理聚焦:庭审中,瀛台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重点强调两点:一是文化公司两次签订协议(主合同与付款协议)均未履约,违约意图明确;二是韩某某的连带责任保证承诺函符合《民法典》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定,担保关系合法有效,其应按承诺承担责任。同时,律师就服务费金额计算、违约金标准(合同约定千分之一 / 日)的合理性提交详细说明,反驳被告方的辩解。

法院沟通协同:瀛台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就 “连带责任认定”“违约金计算基数” 等法律问题提交书面代理意见,结合同类判例论证原告诉求的合法性,确保法官充分理解案件核心争议点。


04  本案代理律师建议

本案瀛台代理律师分析:本案中,连带责任的成功认定是原告全额追回欠款的关键,瀛台律师结合本案及司法实践,总结服务合同纠纷中连带责任认定的核心逻辑:

合同约定是基础:连带责任的成立需以明确约定为前提。本案中,韩某某出具的连带责任保证承诺函,直接载明 “以个人全部资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符合《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需明确约定” 的要求,为责任认定提供合同依据。

法律规定是支撑: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需与债务人共同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主体履行全部债务。本案中,文化公司未履约、韩某某未担责,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连带责任适用情形”,法院支持原告诉求具有明确法律依据。

证据充分是关键:债权人需提交三类核心证据:一是合同文本(证明连带责任约定),二是履行证据(证明自身无违约),三是违约证据(证明债务人与保证人未履约)。本案中,瀛台律师梳理的 “合同 + 服务记录 + 催款凭证 + 保证函” 证据链,全面覆盖上述要点,为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范围需清晰:连带责任的承担范围应与合同约定一致。本案中,韩某某承诺 “对文化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故其责任范围包括服务费本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法院判决其与文化公司共同支付全部款项,完全符合责任范围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