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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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件概述
“没想到 185 万的索赔,最后只需要付 3.8 万!” 拿到判决书时,杭州某酒店负责人长舒一口气。这场看似普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原告某装饰公司以 “欠付工程款” 为由索要高额赔偿,被告酒店一度面临百万损失风险。关键时刻,瀛台律师介入代理应诉,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梳理和法律争议的专业把控,让法院驳回原告绝大部分诉请,为当事人筑起 “财产防护墙”。
2020 年 9 月,杭州某酒店有限公司(被告)与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酒店装修工程,固定总价 1700 余万元,计划 2021 年 1 月竣工,最终因电梯更新、燃气安装及疫情影响,工程延期至 2021 年 5 月交付。
工程结束后,双方就款项结算爆发争议:原告主张:施工中产生新增工程款 66 万余元,提交自行制作的 “联系单明细” 为证,加上此前未结款项,共计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185 万余元;被告反驳:原告主张的新增工程款无双方确认依据,且被告在施工期间垫付了抱枕采购、电梯安装、灯具定制、暖通设备等多项费用,应从工程款中扣除,原告对该部分扣款拒不认可。
为维护权益,被告酒店委托瀛台律师代理应诉,一场 “185 万 vs 实际应付款” 的工程款博弈正式展开。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认可瀛台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原告主张的 66 万新增工程款因无有效证据,不予支持;被告垫付的电梯安装、灯具采购等费用,依法从工程款中扣除;被告仅需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 38000 余元,并按法定标准支付少量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即 185 万 - 3.8 万 = 181.2 万诉请被驳回)。
这一判决意味着,被告酒店成功避免 181.2 万元的不必要支出,瀛台律师的专业代理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包括:《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认定)、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利息标准限制);《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分配,证据需查证属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工程款利息起算点确定)
03 法院判决
瀛台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陷入 “是否欠付工程款” 的表层争议,而是从 “证据真实性”“款项关联性”“法律适用准确性” 三个维度切入,搭建完整代理逻辑:1. 击破原告核心证据:“单方联系单” 不能算 “结算依据”。针对原告提交的 “66 万新增工程款联系单”,瀛台律师提出关键质疑:该联系单为原告单方制作,无被告签字确认,也无对应的施工签证、验收记录等佐证,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 “新增工程需双方书面确认” 的约定;调取施工过程中的微信聊天记录、会议纪要发现,原告曾就部分 “新增项目” 与被告沟通,但因未达成一致未推进,相关项目并未实际施工,所谓 “66 万新增款” 实为虚构。
律师据此主张:原告无有效证据证明新增工程款实际发生,其单方制作的明细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应驳回该部分诉请。夯实被告扣款依据:每笔垫付费用均有 “铁证”为证明被告垫付费用应从工程款中扣除,瀛台律师协助当事人整理出完整证据链:电梯采购安装款:提交电梯销售合同、付款凭证,证明该设备属原告施工范围但由被告垫付,金额 28 万余元;定制灯具、暖通设备款:提供原告签字确认的 “材料确认单” 及被告向供应商的转账记录,证实该部分费用应由原告承担;经营水电费、灶眼维修费等:调取酒店财务台账、维修合同,结合合同中 “施工期间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的条款,证明该部分支出与原告施工直接相关。这些证据均经庭审质证,形成 “费用发生 - 与原告相关 - 应由原告承担” 的完整逻辑,为法院认定扣款提供关键支撑。厘清付款条件与利息争议:从法律层面压缩索赔空间,针对原告主张的 “利息损失”,瀛台律师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提出抗辩:合同明确 “工程款支付需以工程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毕为条件”,原告未提交完整结算资料,付款条件尚未成就,无权主张利息;即使存在部分未结款项,原告主张的利息计算标准(按 LPR 的 2 倍)无合同依据,应按法定标准(一年期 LPR)且从法院认定的 “结算之日” 起算,而非原告主张的 “工程交付之日”。
04 本案代理律师建议
本案瀛台代理律师分析:本案承办律师结合案件经验,总结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核心应对要点:证据是关键:此类案件中,“单方制作的材料”(如原告的联系单)难以被采信,必须提供 “双方确认的签证、验收记录、付款凭证” 等闭环证据,这是反驳高额索赔的基础;合同约定是依据:无论是新增工程认定、垫付费用扣除,还是利息计算,都需紧扣合同条款,避免脱离约定空谈 “权利”;专业律师能控风险:建设工程涉及复杂的技术术语(如 “固定总价”“工程签证”)和法律规定(《民法典》《建筑法》),专业律师可精准梳理争议焦点,将 “技术问题转化为法律语言”,在庭审中占据主动。
“很多企业在面对工程款索赔时,容易因‘怕麻烦’或‘不懂法律’陷入被动,” 承办律师强调,“本案的胜诉证明,只要证据扎实、策略得当,即使面对高额索赔,也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这正是专业律师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