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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而就在半个月前,同是弥勒的王女士寄来一面 “敬业正直、肩担道义” 的锦旗给崔律师,为其解决宅基地征收补偿难题表达谢意。短短时间内,两面锦旗接连送达,背后是崔积慧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两位村民打破征地补偿僵局的暖心故事。
2024 年初,云南弥勒赵先生的宅基地被纳入当地征收范围,街道办给出的补偿方案却让他犯了难 —— 仅同意支付10余万元货币补偿,既无宅基地置换选项,也未考虑房屋实际价值与后续居住需求。“这点钱在弥勒连套小房子都买不起,我们老两口以后住哪儿?” 多次与街道办协商无果后,赵先生焦虑不已,经人介绍找到崔积慧律师。
崔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赴弥勒实地核查宅基地情况,调取征地批复文件与补偿标准。通过梳理材料发现,街道办依据的征地补偿方案未充分参照《土地管理法》中 “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条件” 的规定,且征地批复程序存在瑕疵。“不能只盯着货币补偿金额,更要保障村民的基本居住权。” 崔律师明确维权方向,协助赵先生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提起征地批复行政复议,重点指出 “补偿方案未提供宅基地置换选项、补偿标准低于区域同类地块水平” 等问题,并提交宅基地权属证明、周边房屋市场价值评估报告等关键证据。
复议过程中,崔律师多次与省政府复议机关沟通,结合《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论证赵先生的宅基地符合 “优先保障置换” 的条件。最终,在复议机关的协调下,街道办重新制定补偿方案:不仅为赵先生置换一套同等面积的新宅基地,还将货币补偿金额提高至 20 余万元,较最初方案增加近 10 万元。
几乎同一时期,弥勒的王女士也面临相似困境 —— 其宅基地因项目建设被征收,街道办仅同意支付 5 万余元货币补偿,远低于房屋重建成本与土地市场价值。“我这房子刚翻新没几年,光装修就花了6万多,5万块连本钱都不够!” 王女士多次找街道办协商,均被以 “按统一标准执行” 为由拒绝,无奈之下委托崔积慧律师维权。
崔律师深入分析案件后发现,街道办适用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 3 年前的旧文件,未考虑近年当地建材价格上涨、土地价值提升等因素,且未对王女士房屋的装修残值、附属设施(如围墙、水井)进行评估。“补偿标准必须与实际损失匹配,‘一刀切’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崔律师随即协助王女士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提起复议,主张 “补偿标准滞后、未全面评估房屋价值”,并提交装修合同、建材采购发票、周边地块最新补偿案例等证据,证明现有补偿方案的不合理性。
复议期间,崔律师结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 “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应予以纠正” 的规定,向复议机关详细论证:王女士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均属于合法财产,应纳入补偿范围,且补偿标准需参照最新市场行情调整。最终,经复议机关调解,街道办认可补偿方案存在瑕疵,与王女士重新签订协议,将货币补偿金额提高至 12 万余元,较最初增加 7 万余元,足额覆盖了房屋损失与搬迁成本。
接连收到两面锦旗,崔积慧律师却始终保持谦逊:“这不是我个人的功劳,而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维权权利,我只是做了律师该做的事 —— 用专业能力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帮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事实上,在两起案件中,崔律师的专业性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从实地核查、证据梳理,到复议申请撰写、与机关沟通,均紧扣 “征地补偿合法性、合理性” 两大核心,既依据《土地管理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又结合云南弥勒当地的征收政策与实际情况,做到 “法理结合、情理兼顾”。
对于征地补偿类案件,崔律师有自己的维权思路:“很多村民面对征收时,容易因不懂法而错失维权时机,其实行政复议是重要的救济途径 —— 通过复议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既能纠正不合理的补偿方案,又能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更高效地解决问题。” 而这两起案件的成功,也印证了这一思路的有效性:通过复议推动协商,既为当事人争取到满意结果,也化解了行政机关与村民的矛盾,实现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如今,两面锦旗挂在瀛台律所的职场中,不仅是当事人的感谢,更是对其 “以专业护权益,以责任暖民心” 的肯定。对于未来,崔律师表示:“会继续聚焦征地拆迁、行政维权等领域,用法律武器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