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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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感谢徐律师,让我没想到的是胜利来的这么快!我一定好好干,努力早日投产!” 近日,内蒙古某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将一面印着 “敬业专业,解难纾困” 的锦旗寄到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马晓萍、徐曙光律师手中,陈先生心里满是激动与感激之情。徐曙光律师的一句回应,道破了这场千万涉案金额案件反转的关键:最关键的就是您实际投资已经3000多万了,您是真有这么多实际投入,这才是核心,实打实的投资就是最好的证明。就等您好好干,让厂子尽快恢复生产!
这场锦旗背后的故事,要从 2025年说起。彼时,陈先生作为药业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在 2017 年申报专项项目” 时,骗取 1100 万元补助,被科右前旗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侦查。2025 年 6 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诈骗 1100 万” 的标签让企业陷入绝境:合作商纷纷解约,银行停贷,企业员工面临失业,陈先生虽被取保候审,却寝食难安 ——“一旦定罪,我这辈子完了,厂子也得垮。”
绝望中,陈先生找到瀛台律所徐曙光律师。接手案件后,徐曙光律师没有急于推进,而是先聚焦案件核心争议点:公安机关认定的 “骗取补助”,是否有足够证据支撑?在梳理案卷时,律师敏锐发现:YQ药业申报的是基建专项补助,而企业实际在厂区建设上的投入,远不止申报的补助金额。
为核实这一关键事实,徐曙光律师指导陈先生整理出完整的投资凭证:包括厂区土地购置合同、工程建设付款单据、设备采购发票等,累计金额达 3000 余万元。这些证据清晰显示,药业企业的基建项目是真实存在的,且企业自身投入远超过国家补助,完全不符合诈骗罪 “虚构事实、非法占有” 的构成要件。
与此同时,徐曙光律师还针对 “伪造材料” 的指控展开突破,一家中医药疑难病研究所,这家机构因 2016 年机构改革变更名称,并非 “虚假机构”,YQ药业与原机构的合作有邮件、会议纪要佐证;联系银行调取系统日志,证实 “虚假对账单” 实为银行数据更新延迟所致,陈先生并无伪造行为。更重要的是,1100 万元补助资金的流向完全清晰 ——600 万用于支付工程款、300 万发放员工工资、200 万偿还基建相关债务,均为企业正常经营用途,无任何个人侵占痕迹。
基于这些关键证据,徐曙光律师撰写了详实的法律意见书,明确指出 “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尤其是 “3000 万实际投资” 与 “补助用于基建” 的事实,直接否定了 “诈骗” 的核心指控。2025 年 8 月,检察院采纳意见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9 月补查重报后,律师又补充提交投资凭证细节,进一步夯实辩护逻辑。
最终,2025 年 10 月,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 “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符合起诉条件”,对陈先生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