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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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
【案件回放】
小清系昆明市xx区xx小区居民,在该小区拥有合法房屋,持有合法房屋产权证件,所在土地系国有土地。2019年7月5日,昆明市xx区相关部门作出《昆明市xx区相关部门关于xx区螺蛳湾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A2-6-B地块的土地、房屋征收决定》(以下简称《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对“北至A2-2、A2-3地块,西临A2-5地块,南至采莲路,东至A3-1、A3-2地块,征收范围为项目内:A2-6-B地块,约200余套房屋,18000余平方米。具体范围以自然资源部门确定的四至范围和面积为准”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实施征收,并决定按《昆明市xx区螺蛳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给予补偿。
小清房屋在征收范围内(xx小区43幢2单元202号)。小清认为xx区相关部门所作《房屋征收决定》在实体及程序上均违法,严重侵害小清的合法权益。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xx区相关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庭审中,xx区相关部门辩称,答辩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主体适格,事实清楚,内容合法,符合法定程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后经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确认xx区相关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xx区相关部门对被诉征收决定采取补救措施。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根据《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规划确定并公布房屋征收范围。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和公众意见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在调查登记过程中调取材料、了解情况时,被征收人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公布。被征收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并提供书面材料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予以核实。
根据《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九条: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范围房屋调查结果,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房屋征收目的;(二)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项目批准文件;(四)房屋征收范围、规模、期限;(五)被征收房屋类型、用途、性质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六)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七)征收补助或者奖励条件和标准;(八)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户型和选房方法; (九)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方式;(十)搬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方式、期限;(十一)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根据《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条: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及时公布。
本案中,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市县级行政机关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依据、程序、法律适用作出详细规定,xx区相关部门作出被诉征收决定时未予完全遵循,部分依据缺失、行政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部分错误,因此对xx区相关部门所作征收决定应判决撤销,但由于被诉征收决定系基于公共利益作出且已被实际执行,有大量公共资金投入,部分被征收房屋已被拆除,不可逆转,故撤销被诉征收决定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故判决确认违法,但不予撤销。
考虑被诉征收决定后续执行的实际需要和补救可能,应由xx区相关部门限期采取下列补救措施,在被诉征收决定附带的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搬迁过渡期限,明确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规则。
【瀛台律师提醒】
征收部门拟定征收方案时,应报市、县级行政机关,市、县级行政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若发现行政机关在所作征收决定时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